姑苏楼市调控加码 扩展新居二手房限售局限
时隔两个月,姑苏再次出台房地产调控文件,扩展楼市新居和二手房的限售局限。
姑苏市人民政府网站昨日宣布《关于进一步完美我市房地产市场安稳健康发展的工作看法》,此次看法是在本年5月份房地产调控的基础上再次加码。看法指出,对姑苏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行限定让渡步伐,姑苏市区局限内新获得预(销)售允许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获得预售允许还没有最先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获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让渡;二手住房经由过程市场生意业务购房人新获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让渡。
同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姑苏市区、昆山市、太仓市局限内请求购置第1套住房时,应供应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涵姑苏市局限内一连交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交纳证实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交纳证实。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得悉,本年5月份,姑苏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增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延续稳固健康发展的补充看法》,在新建商品房方面,对姑苏工业园区全域、姑苏高新区部份重点地区(东起京杭运河,西至珠江路,南至竹园路,北至邓尉路)实行限定让渡步伐,限定让渡地区内新获得预(销)售允许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获得预售允许还没有最先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获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让渡。对姑苏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实行限定让渡步伐,购房人经由过程二手室庐市场生意业务新获得不动产权证满五年后方可让渡。
泉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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