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这批房产可申购,环境优越,满足条件的可别错过
线上江阴网:7月18日,市住建局公布了江阴市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汇雁城)第三批次申购事项公告,且今年的申购条件、申购流程均发生了变化哦!具体内容如下
公 告
今年的申购流程与往年相比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介绍
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汇雁城,位于夏港街道夏东路东、毗陵路南、西外环路西、芙蓉大道北侧。
小区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绿地面积93446.97平方米,绿地率为51.7%。
项目自2011年底开工,小区建设紧扣保障房项目建设的要求,参照《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按照全国绿色建筑二星标准进行设计,是集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一体的保障性宜居住宅小区,2012年获得省“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小区实景
▲户型图
二、申购流程(有变化)
(一)申请人携带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前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砂山路92号301室)领取《江阴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附表》。
(二)受民政局委托,由工作人员发放《江阴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申请表》、《江阴市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收入及财产申报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收入证明》等收入认定表格。
(三)申请人携带所有表格,并准备好下列材料到户籍地社区申请收入认定:
(1)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与社保证明。在职职工提供在职职工收入证明、社保证明、全年工资流水明细等;无固定职业人员提供无业或灵活就业收入证明与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社保退休收入证明(或社保一体机自助打印);特殊申请家庭类型,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2)家庭拥有机动车的,提供购车发票以及行驶证。
(四)申请人在社区完成收入认定申请后,由社区工作人员在《江阴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五)申请人将社区盖章确认的《江阴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附表》交还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同时递交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住房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夫妇双方父母及已婚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等资料。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发放受理编号,完成申购受理工作。
三、申购政策
澄政规发﹝2011﹞4号《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四、申购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①申购受理时间: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②申购受理地点:江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砂山路92号301室)
③咨询电话: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510-80623517、0510-86891148
所在社区或市民政局:0510-86861519(咨询收入认定事项)
近年来,江阴不断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先后完成了三期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与申购工作,较大程度满足了江阴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有需要的市民朋友们关注起来哦!
来源:众智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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