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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事件频发,到底是人有问题还是狗有问题?江阴新桥这对邻居因为一条狗上了法院!

线上江阴网:近日,一则金毛狗咬死贵宾犬,随后贵宾犬主人打死金毛狗的消息登上了热搜,一时间话题不断,报道则称“狗咬狗,咬死狗,人打狗,被刑拘”,事件还在发酵,俨然大家已

线上江阴:近日,一则金毛狗咬死贵宾犬,随后贵宾犬主人打死金毛狗的消息登上了热搜,一时间话题不断,报道则称“狗咬狗,咬死狗,人打狗,被刑拘”,事件还在发酵,俨然大家已经分成了好几派。不过小编今天说的是江阴因为一条狗引发的案件。

     周某与王某系江阴新桥镇同一村的邻居,2018年4月27日,周某报警称他家门口的一棵30年树龄的桂花树被王某放炮仗烧掉了。

     后民警至现场询问,王某说,他经过周某家门口时经常有几条狗朝他叫,他就在当日下午点了一个炮仗扔在路边吓唬狗,之后他就离开了,对是否是放炮仗引起火灾不清楚。周某要求王某赔偿桂花树损失,双方经派出所、司法所调解多次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遂诉至江阴法院要求王某赔偿50000元,经江阴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未协商成功,周某申请对桂花树的损失价值进行鉴定,经鉴定损失价值为6300元。

     江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辩称对是否是放炮引起火灾不清楚,但王某对事发当日在周某家门口点燃炮仗这一事实并无异议。因王某燃放炮仗是一个极易引发火灾的危险行为,在其未举证证明存在其他火种引起火灾的情况下,本案火灾事故发生系因王某点燃炮仗引起具有高度盖然性,故王某应对火灾事故造成的涉案桂花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涉案桂花树经鉴定价值为6300元,故江阴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周某财产损失6300元。一审判决作出    后,双方均未上诉,该案已生效。王某已按判决书履行了赔偿义务。
     狗还是狗,最主要的还是看人是否大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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