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价值万元一箱的白酒只卖几百元
你会心动么?
还是会警惕这里面有陷阱?
今天暨阳君要说的这件事中的
三个主人公不但心动了
还知法犯法从中牟取暴利
最后……
低价兜售问题白酒
2016年底至2018年1月间,在无锡某副食品商行工作的钱某某,多次购买低价五粮液,销售给江阴顾山做酒类生意的顾某。为牟取暴利,顾某明知这批白酒有问题,仍加价销售给同样做酒类生意的吴某某,接着吴某某又第三次加价出售问题五粮液。经过这一次次加价销售,钱某某、顾某、吴某某获利不少。
钱某某
700元/箱,170箱,1020瓶
销售金额12万余元
顾某
1800元/箱,170箱,1020瓶
销售金额30.6万元
吴某某
2500-2700元/箱,158箱,948瓶
销售金额40.7万元
要知道
正品五粮液一箱在万元左右
万元一箱的白酒怎会如此低价?!
权威证明来说话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鉴定证明书:在使用放大镜检验防伪标签、镭射封口标、包装盒、瓶、盖,与我公司相应包装材料印制特征不相符,属假冒我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鉴定证明书详细内容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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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五粮液”酒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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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销售假酒非法牟利?判刑!重罚!
2019年4月25日,江阴法院对三起销售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三名被告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六个月、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16万元、21万元(罚金均已缴纳),没收三人的违法所得(已没收),扣押在案的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白酒39箱予以没收。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五粮液”注册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该注册商标依法受法律保护。三被告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官通过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与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认定三被告人不具备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做出前述判决。
维护知识产权,江阴法院一直在努力。近年来,江阴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建立了28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司法保护,三年来,共审结涉上市公司案件20余件,涉驰名商标等知名品牌100余个,有力维护了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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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来源:市人民法院
编辑:许铃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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