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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井离乡,流离失所,这名江阴男子挪用公款被抓后终于觉得解脱了

线上江阴网:2003年,陆某成了江阴一家典当行的业务员,没过几年,早已是公司元老的陆某兼任了公司的出纳会计。由于掌管着公司的流动资金,陆某便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私自将公司资金

线上江阴:2003年,陆某成了江阴一家典当行的业务员,没过几年,早已是公司元老的陆某兼任了公司的出纳会计。由于掌管着公司的流动资金,陆某便打起了单位公款的主意,私自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出借给他人。但随着出借资金越来越多,回款不善,资金缺口逐渐增大,为了填补这个大窟窿,陆某是想尽了办法。

      凭借公司对自己无条件的信任,陆某利用公司财务管理无人监管的漏洞一次次铤而走险,将公款出借给他人。但是纸包不住火,就在2013年1月的某一天,公司做出了要处理绝当黄金的决定,这让陆某是坐立不安,深知还款无望的他开始谋划卷款出逃。在短短数日内,陆某将200多万公司资金直接存入了用假身份证办理的银行账户内,并于2013年1月12日携款出逃。

2017年12月26日,陆某在湖北武汉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时,这笔巨款早已被陆某挥霍得所剩无几。在法庭上,陆某当庭认罪,他坦承这些年背井离乡,流离失所,没过上一天安稳日子,被抓之后才觉得终于解脱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陆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陆某的行为让典当行遭受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公司账面混乱、无法查清借款真假。在案件的背后,我们看到了制度的疏漏、监管的缺失。作为员工,特别是经手公司资金的人员,应当守住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不要抱有私自处理公家财产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而企业也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法制全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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