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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法院开庭审理,一女会计多次挪用学校食堂公款…

线上江阴网:赵某是江阴市一所中学的出纳会计,长达5年的时间,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学校食堂公款共计46万余元,用于其丈夫开办的毛纺厂发放职工工资、生活费等。而如今却

线上江阴:赵某是江阴市一所中学的出纳会计,长达5年的时间,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学校食堂公款共计46万余元,用于其丈夫开办的毛纺厂发放职工工资、生活费等。而如今却悔不当初“我作为他们的妈妈,没有做个好榜样,反而带去了负能量,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我真的错了!”卷宗中的悔过书在鲜红刺眼的指印衬托下显得格外沉重。

江阴市法院开庭审理,一女会计多次挪用<a href=https://www.ishunhua.com/e/tags/?tagname=%E5%AD%A6%E6%A0%A1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校</a>食堂公款…

     该案是今年4月无锡市委巡察组在江阴市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巡察时发现的一起挪用学生伙食费案。

     2008年,江阴市某实验中学成立,赵某担任学校出纳会计一职,负责学校经费收支、银行往来、发票报支、现金日记账等工作,同时负责保管学校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主办会计印章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等。生活中,赵某丈夫经营着自家的毛纺厂,二人育有两个孩子,家庭幸福,美满安稳。

     2013年春节前,毛纺厂资金紧张,货款尚未回笼,可工人工资、生活费不能不发。在向朋友借钱无果的情况下,赵某打起了学校食堂资金的主意。“我想到了先从学校食堂账上挪用一些钱给工人发工资,等毛纺厂收到货款再归还回去。”赵某说。2013年1月18日,利用保管学校食堂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主办会计章以及现金支票的机会,赵某未经校领导同意,以备用金的名义从学校食堂账户上支取了5万元现金,拿回家给工人发放了工资。半个月后,赵某通过毛纺厂收到的承兑汇票,把挪用的资金归还到了学校食堂账户上。

     初次尝到“甜头”后,在之后5年多时间里,毛纺厂一遇到资金周转困难,赵某便照此方法操作,救自家企业之急,陆续挪用学校食堂公款46万余元用于支付毛纺厂工人的工资和生活费等,学校食堂公款成了丈夫企业的“救急金”。直到2019年,无锡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赵某所在学校,要求她上交食堂账户银行对账单、食堂仓库出入库清单等材料时,赵某惊慌失措,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主动向巡察组交代了上述事实。

     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赵某主动投案,认罪态度好,且案发前挪用的公款已全部归还,检察机关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程序,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经过审查,江阴市检察院以赵某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江阴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席上的赵某泣不成声,悔不当初。8月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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